“同性恋不正常”

“同性恋不正常”这个说法相当模糊。当谈起相关话题,我认为但凡了解过思考过的应该都不会只提一句这个。

首先是主语“同性恋”不太明确,指同性恋者、同性浪漫关系、同性婚姻还是同性性行为,不明,权且可以认为是笼统的性取向(而不是指人)。致命的是其谓语“不正常”,日常用语“正常”可能只是“平常”“普遍”(common)的代替用词,但也可能含有道德规约的意味(normal),这里有歧义。假如是前者,这个命题就是平凡的;假如为后者,我期望能给出相对有信息量的描述。比如,同性恋不自然,同性恋违反传统,或者是境外势力操弄,等等。

在我国,同性恋已经除罪化,也已经去病化,如果从法律或疾病角度上认为“不正常”则说不过去。林垚从道德哲学的角度,正反论证了同性恋合乎规范。他的思路是先破再立。“先破”比如说,“不自然”,我们可以知道同性恋现象在自然界动物中不少见;“违反传统”,以前还一夫多妻呢,“传统”作为理由其实很站不住脚;也不能因为处于少数就不接受,诸如此类。接着便需要考虑一般人所接受的道德观念,从不当关系中排除同性恋关系。如一夫多妻为何不应当提倡,寻找出恋童、恋兽、强迫性关系等需要抵制的理由。它们大概由于违反自愿、实质平等的原则而视为不当,但对同性恋等关系则不适用。如此在逐个击破反对观点,并且平衡一般社会的道德观念之后,结论便是可以接受同性恋。有意思的是,他同样认为两两配对成立的多人关系是可接受的。

也有人认为这不关乎道德与正义,同性婚姻合法化等议题只是政治表达。当然这不一定得是境外势力组织,只是我还没有想明白,按下不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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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有 2 条评论

  1. XieLong

    “同性恋”话题在国内常常被妖魔化,而在美国等“自由民主”的西方国家已经是“政治正确”了,据了解目前特殊性别团体已经发展到LGBTQIAPKD了,用完26个字母指日可待x😁

    XieLong March 2, 2022 | 11:47:51 am回复
    1. 闪闪的星

      拉丁字母用完还有希腊字母,到时候我要当 Omega。噢,新冠可能先用完啊,算了。

      闪闪的星 March 2, 2022 | 9:14:05 pm回复